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科研项目(YF24-Q23);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4SJYB0590);江苏省医院协会医院管理创新研究课题(JSYGY-3-2024-35)
目的: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效率,发挥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在科技活动中的应有作用。方法:依据实践经验、政策文件和现有研究,分析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在医疗机构中的管理矛盾及其成因。结果:急速增长的研究数量和管理资源投入不足是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在医疗机构管理中的主要矛盾,精细化自我管理要求与研究者能力不足以及科学性要求与卫生人才评价体系单一是其次要矛盾。结论:通过建立多维的卫生人才评价机制、按风险实现分级管理、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区域性的临床研究或伦理审查联盟等方法,可以减少低质量的研究和非必要的管理流程,全面落实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