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研究南京及周边地区近视患儿疾病的直接经济负担,提出干预重点。方法:选取南京某公立三甲儿童医疗机构眼科近视门诊,对就诊患儿随机进行问卷调查,收集患儿近视度数、配镜花费、近视进展情况、家庭收入等信息,分析与近视疾病负担之间的关系。结果:本研究纳入581例对象,人均年近视经济负担为(6 945.08±7 892.27)元,不同近视初发年龄的患儿、不同地区的患儿,在年近视经济负担上存在显著差异;患儿家庭月收入影响近视费用的支出;近视初发年龄越早其近视程度越高;监护人文化程度、患儿近视程度等因素与年近视经济负担之间无统计学差异。结论:近视患儿经济负担较重,需要重视在学龄期的近视防控,并适当增加对近视防控的医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