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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通过对常州市医学会接收的500例医疗损害鉴定委托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比较医疗损害鉴定两种“江苏模式”的利弊,思考通过统一鉴定机构管理、统一鉴定程序和统一鉴定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损害鉴定模式,是消除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化”现状,提高医疗损害鉴定的科学性和公信力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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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觉,吴进杰,王培风.常州市医学会完善医疗损害鉴定模式的思考[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21,32(8):1001-1003.
.[J].Jiangsu Health System Management,2021,32(8):1001-1003.
高 觉,吴进杰,王培风.常州市医学会完善医疗损害鉴定模式的思考[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21,32(8):1001-1003.
.[J].Jiangsu Health System Management,2021,32(8):1001-1003.